亚洲如何在实践中强化ESG尽责管理
近年来,欧美部分地区的企业可持续发展议题有所降温,甚至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相比之下,一些亚洲国家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看得见的进展,当中中国、日本和泰国等亚洲国家不仅没有停下脚步,反而在积极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强化企业在可持续发展和ESG尽责管理义务。
这不是短期风向,而是一种长期、稳定的政策取向。可持续发展本身就需要持续投入,全球各地都应重视这一动向。
中国:主动布局的先行者
在企业可持续发展方面,中国的制度框架正在逐步成形,尤其是在环境领域。中国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围绕“双碳”目标,中国正通过立法和标准建设,搭建全国统一、有层次的企业ESG尽责管理和信息披露体系,并明确强调与国际规则衔接。
2024年,中国正式提出国家统一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并于同年12月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为企业开展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框架,同时对接国际准则,包括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标准以及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2025年4月,《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相关披露(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按范围一、范围二和范围三披露温室气体排放,并引入过渡计划、内部碳定价和气候情景分析等要求,逐步将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纳入规范化轨道。
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拟将现行三十余部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律统筹整合为一部系统性法典,全篇分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编,共1188条,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等作出系统规定。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密切相关的内容包括:对重点排放单位设定强制性温室气体信息披露义务,要求主要排污者及时公开排放数据,同时强化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等制度安排。
在全球供应链中,中国仍是关键的生产和制造基地,这些举措有望为全球劳动条件和环境表现产生放大效应,带来更广范围的积极影响。当前,欧美在ESG和可持续议程上存在不少争论与反复,中国释放出的信号相对明确:环境可持续发展事关未来发展,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日本:稳健推进的制度建设者
作为全球第五大经济体,日本在尽责管理方面一向比较谨慎。长期以来,不少日本企业主要依靠自建工具,例如定制化核查表和问卷等自评方式,对同一供应商重复收集信息,信息也难以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顺畅共享,从而达至透明度和系统化。
这种状况正在改变,随着统一标准和新一轮国际法规的出现,以及市场端对透明度和合规的要求,日本正着手搭建一套更系统、更接近国际要求的尽责管理框架。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了《负责任供应链尊重人权指南》,为企业落实社会尽责管理提供操作步骤。该指南本身不具法律强制力,但已经明显推动负责任商业行为的共同行动基准。
日本也在行业层面探索更细化的尽责管理工具。由经济产业省联合纺织行业推出的“日本纺织工业审计标准”(Japanese Audit Standard for Textile Industry,简称JASTI)正是一个典型案例。该标准于2025年4月发布,为日本纺织和服装行业设定统一审核基准,用以检视工厂是否遵守国际劳工组织(ILO)公约及相关国内法规。amfori参与了征求意见过程,探讨与国际通行社会责任审核标准的互认空间。
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自2022年起,日本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已被要求按照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的框架进行气候信息披露。随后,日本成立日本可持续发展标准委员会,着手制定日本可持续披露准则,并以ISSB标准为主要参照。amfori就有关征求意见稿提交了反馈,进一步体现出日本希望在保持本国特点的同时,与国际可持续披露框架形成较高的一致性。
日本的步伐不激进,但路径相对清晰,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搭建起分层次、可操作的制度组合。可以预期,日本将在未来的尽责管理规则讨论中,从单纯的接受方逐步转变为有话语权的参与方。
泰国:雄心勃勃的新兴力量
在东南亚国家行列之中,泰国在推动更强的社会与环境尽责管理以及可持续制度方面走在前列。
泰国司法部正推进一部《强制性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法》(Mandatory Human Rights and Environmental Due Diligence Law,简称mHREDD Law)的立法工作,按照当前构想,该法一旦生效,在泰国境内经营的企业将被要求对自身及供应链开展社会和环境尽责管理,主动识别、预防并处理不安全工作环境以及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环境破坏等问题,把风险管理从“事后补救”前移至“事前防范”。
与此同时,泰国也在推进气候立法。《气候变化法(草案)》预计将于2025年定稿,并于2026年实施,拟通过多种政策工具,构建温室气体减排和气候治理框架,使泰国国内制度与国际气候承诺接轨。根据现有草案内容,核心安排包括:建立强制性排放权交易体系(ETS),引入碳税制度,以及设计类似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安排;同时,对重点行业企业提出强制性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义务,并设立气候变化基金,用于支持相关减排项目和创新。
这些举措的考量并不局限于“合规”,也不是单纯增加企业负担。泰国希望通过完善社会与环境尽责管理和气候政策框架,一方面保持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塑造可持续贸易枢纽的国家形象,为未来申请加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奠定基础。
可持续供应链尽责管理的全球要求
各地区推进的节奏不同,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在供应链管理中开展尽责管理,正成为全球共识。全球供应链高度互联,只要某一环节在社会或环境表现上出现问题,法律责任、声誉风险乃至供货中断,都会沿着链条迅速传导。健全的尽责管理不应只被看作“打勾”的合规动作,而是开展可持续贸易的一项基础经营活动。
尽管各地区推进的速度和路径各不相同,但有一点已经非常清楚:在供应链管理中落实尽责管理已经成为全球刚性要求。全球供应链高度互联,一旦某个环节在社会或环境表现上失守,带来的风险会迅速外溢,表现为法律责任、声誉受损和供应链中断等问题。健全的尽责管理早已超越“合规打勾”的层面,成为可持续贸易中的关键经营实践。 前文提到的亚洲举措表明,推进是现实可行的,而且正在加快。走在前列的企业已经主动采用全球尽责管理的良好做法,例如开展系统性风险评估,与供应商协商改进计划,并进行更为透明的信息披露。这样的主动姿态不仅帮助企业提前应对各国不断涌现的新法规,也有助于构建更具韧性、更具道德约束力的供应链。
在这一波变化中,一个关键特点是主动对接国际标准。通过与国际规则看齐,亚洲国家希望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减少贸易摩擦,并扩大进入全球市场的机会。亚洲已不再只是被动回应发达经济体提出的尽责管理要求,而是通过本国法律、报告框架和监管协商主动参与规则塑造。信号已经非常明确:尽责管理是可持续贸易和负责任商业行为的基础性制度。
这一趋势不会戛然而止。企业需要正视并尽早为此做好准备,因为“把尽责管理真正落到行动上”正在迅速成为新的商业常态。